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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信息公示
             
             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16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175号的要求,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名称

            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宗志

            企业所在地

            沂南县经济开发区开元路12

            联系人/联系电话

            刘光荣/13954948511

            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

            名称

            数量

            用途

            煤炭

            30000t

            制气熔化原料

            硝酸钠

            500t

            生产原料

            氟硅酸钠

            300t

            生产辅料

            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名称

            数量

            浓度

            颗粒物

            24t

            20mg/m3

            二氧化硫

            53.3t

            100mg/m3

            氮氧化物

            115.93t

            200mg/m3

            化学需氧量、氨氮

            /

            /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有:煤焦油、煤焦油渣、酚水、废机油、废油桶、废脱硝催化剂、含油污泥、废活性炭等,2020年产生危险废物90.136t,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委托协议公司处置。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公司按规定在202012月份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3月在沂南县生态环保局备案

             

              清洁燃煤技术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临沂市经信委及环保局的要求,并结合我公司煤气发生炉燃煤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清洁燃煤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一、场地路面硬化及进出车辆冲洗设施:
              
              1、目前煤气炉区域场地路面之前早已全部硬化,符合环保要求。
              
              2、车辆冲洗设施:
              
              (1)平台及喷淋系统(含电控部分): 8月8日前完成。
              
              (2)循环水池施工:8月8日前完成。因积水太多,无法用红砖砌筑,只能采用10mm厚钢板制作。
              
              (3)整体组装及投入使用:8月14日前投入运行。
              
              二、煤气发生炉及配套管件整体设置高于基础地面,各阀门及法兰无泄漏,符合要求。
              
              需对出渣口进行封闭,采用镀锌板折叠盖板覆盖,8月10日前完成。
              
              三、煤炭储存及上煤系统:
              
              1、煤场及上煤系统已全封闭,并已采用自动喷淋进行除尘。
              
              2、煤棚各门口采用帆布卷帘门结构,于8月14日前完成。
              
              3、煤仓底部筛煤机配置布袋除尘器,于8月14日完成。
              
              四、煤焦油池全封闭及设置危险物标志均早已投入使用。
              
              五、目前使用的煤均为含硫量低于0.5%的块煤,但鉴于玻璃窑炉使用的为热煤气(温度高于150°C),从工艺上无法进行脱硫前置,为无硫煤气。根据各煤气发生炉工艺要求的额定耗煤量(由生产厂家提供证明),运行负荷均低于80%。
              
              六、煤气发生炉放散气自动点火火炬和净化装置:根据合同约定,自动点火炬于8月14日前完成安装;但厂家只负责自动点火炬安装,燃烧后的烟气净化管道需自行安装,已确定接入现在的环保系统(脱硫塔底部),于8月11日完成。
              
              七、智能化管理方面:
              
              1、设置视频监控系统,8月11日前完成。
              
              2、配置在线煤气自动分析仪于8月18日前完成 。
              
              八、煤气炉区域现场生态绿化:
              
              要求保持煤气炉周边现场卫生清洁。
              
              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   
            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
              
              无组织排放治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公司对照《无组织排放治理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基本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物料运输扬尘治理
              
              1、运输车辆管理:要求车厢密闭或覆盖,防止沿途抛洒飞扬。已整改完成
              
              2、装卸过程的管理:要求棚内装卸,对装卸场地洒水喷淋。已整改完成
              
              3、运输车辆出厂前在卸料棚内进行清扫,确保物料不洒落在棚外。已整改完成
              
              (二)运料储存扬尘治理
              
              1、所有生产物料入棚,入库储存。已整改完成
              
              2、废煤渣、储煤场、煤末仓储封闭。已整改完成
              
              3、不能密闭的按要求采取覆盖措施。已整改完成
              
              (三)生产过程扬尘治理
              
              1、上料系统密闭。已整改完成
              
              2、生产设备除尘收集系统运行。已整改完成
              
              3、除尘设备发生故障,应停止上料。已整改完成
              
              (四)堆场料场扬尘治理
              
              1.堆场料场地面全部硬化。已整改完成
              
              2.在煤场、配料车间设立扬尘防治告示牌。已整改完成
              
              3、厂区内绿化。已整改完成
              
              (五)道路防尘治理
              
              1.进出堆场料场的道路硬化。已整改完成
              
              2.道路清扫、洒水。已整改完成
              
              3、公司日常保洁。已整改完成
              
                                                                                                 2019年5月30日  
            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
              
            无组织排放治理整改方案
              
              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市、县政府大气污染整改治理号召,坚决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公司对照《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决定实施无组织排放治理整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位于沂南县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李宗志,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包装容器制品。公司现有三条生产线,环评手续齐全,废气治理设施齐全。
              
              二、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整治的任务和目标:对公司熔配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的产生;原料、煤炭、炉渣、煤灰、碎玻璃储存管理;车辆运输、装卸过程的管理。
              
              三、整治措施:
              
              (一)物料运输扬尘治理
              
              1、运输车辆管理:要求车厢密闭或覆盖,防止沿途抛洒飞扬。责任人:梁启峰、刘加亮
              
              整改时间:立即通知车主,马上执行。
              
              2、装卸过程的管理:要求棚内装卸,对装卸场地洒水喷淋。
              
              具体要求:每天喷淋不少于4次,每次不低于20分钟。
              
              责任人:刘加亮、李乃福
              
              3、运输车辆出厂前在卸料棚内进行清扫,确保物料不洒落在棚外。
              
              责任人:刘加亮、梁启峰
              
              (二)运料储存扬尘治理
              
              1.所有生产物料入棚,入库储存,责任人:刘加亮
              
              2.废煤渣、储煤场、煤末仓储封闭,责任人:李乃福
              
              3.不能密闭的按要求采取覆盖措施,责任人:刘加亮
              
              (三)生产过程扬尘治理
              
              1、上料系统密闭,责任人:李乃福
              
              2、生产设备除尘收集系统运行,责任人:张学社
              
              3、除尘设备发生故障,应停止上料,责任人:张学社
              
              (四)堆场料场扬尘治理
              
              1.堆场料场地面全部硬化,责任人:李乃福
              
              2.在煤场、配料车间设立扬尘防治告示牌,责任人:刘光荣
              
              3、厂区内绿化,责任人:宋于江、梁启峰
              
              (五)道路防尘治理
              
              1.进出堆场料场的道路硬化,责任人:李乃福
              
              2.道路清扫、洒水,责任人:崔为红、刘加亮
              
              具体要求:每天湿式清扫不得少于2次,洒水不得少于4次。
              
              3、公司日常保洁,责任人:宋于江
              
              以上治理整改项目在5月10日前完成。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治理工作,根据省市环保治理要求,不断的增加环保投入资金,对已投入运行的废气治理设施,加强管控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 
            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
              
              清洁燃煤技术改造完成情况汇报
              
              沂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我公司落实《临沂市煤气发生炉清洁燃烧改造实施方案》,整改工作已完成。结合我公司煤气发生炉燃煤的实际情况,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场地路面硬化及进出车辆冲洗设施:
              
              1、煤气炉区域场地路面已全部硬化,符合整改要求。
              
              2、车辆冲洗设施安装完成,已投入使用。
              
              二、煤气发生炉及配套管件整体设置高于基础地面,各阀门及法兰无泄漏,符合要求。对出渣口进行封闭。
              
              三、煤炭储存及上煤系统:
              
              1、煤场及上煤系统已全封闭,并已采用自动喷淋进行除尘。
              
              2、煤仓底部筛煤机配置布袋除尘器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煤焦油池全封闭及设置危险物标志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五、目前使用的煤均为含硫量低于0.5%的块煤,但鉴于玻璃窑炉使用的为热煤气(温度高于150°C),从工艺上无法进行脱硫前置,为无硫煤气。根据各煤气发生炉工艺要求的额定耗煤量(由生产厂家提供证明),运行负荷均低于80%。
              
              六、煤气发生炉放散气自动点火火炬和净化装置均已完成调试 ,放散时,即可使用。
              
              七、智能化管理方面:
              
              1、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完成并使用。
              
              2、在线煤气自动分析仪已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我们将不断加大环保投入,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积极采用智能化设备,提高环保工作的治理水平,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一份力量。
              

             

                                                                                               2019年8月22日

            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

            大气治理信息公示

             

            1、3#窑炉新建脱硫、除尘、脱硝设施于2016年4月10日起开始试运行。

            2、环保设施验收申请于2016年4月7日上报沂南县环保局。在线监测数据已上传市环保检测中心,环保信息公示显示屏已开通。

            3、1#窑炉整改方案于2016年4月10日报沂南县环保局。4月27日开始土建工程,预计2016年7月30日完成改造任务。

             

            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固体(危险)废物环境信息公示

            固体(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


            我单位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保固体(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处置合法化,我单位郑重承诺:
                 
            1、建立健全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措施明确,责任清晰,产生的不能自身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合法利用或委托处置。

            2、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固体(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环节、利用、处置方式、危险特性等,及时申报重大改变。

            3、固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并设置固体(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包装物设置废物标签并按照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同类废物间由明显间隔。

            4、建立健全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5、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并如实、规范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及时将联单第二联报送环保部门。

            6、若本单位发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危险)废物及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危险)废物或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不达标,自愿接受一切法律制裁。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承诺日期:2016年4月25日


            固体(危险)废物环境信息公示表

            序号

            废物名称

            代码

            废物属性

            数量
            (吨)

            产生环节

            责任人

            利用处置去向

            危险废物
            应急预案
            编制情况

            1

            煤焦油渣

            HW11

            危险废物

            0.1

            煤气发生炉

            袁俊全

            危废库暂存

            已编制,备案号:
            LYYN2016009

            2

            含酚污泥

            HW39

            危险废物

            0

            煤气发生炉

            袁俊全

            危废库暂存

            3

            擦机布

            HW49

            危险废物

            0.02

            制瓶工序

            高华

            危废库暂存

            4

            煤渣

             

            一般固废

            2800

            煤气发生炉

            刘加亮

            收集外卖利用